近日,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审理李某与某保安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时,由于李某实际工作地点在天津武清区,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十分有限,且用人单位对李某的主张一概不予认可,庭审调查陷入僵局。在关键时刻,李某提出其曾向天津市武清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过该保安公司,武清区劳动监察大队处应留存有相关笔录材料。 通州仲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考虑到劳动者跨区域举证难度大、时间久的实际情况,为及时查明案件事实,高效公正的解决劳动争议,决定以此线索为突破口,主动出击。于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跨区域调查取证相关事宜,同时积极联系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委托其代为调取相关材料。 通过充分沟通和协同配合,两地仲裁仅用不到72小时就顺利完成了此次跨区域调查取证相关工作,并通过此次跨区域调查取证,帮助李某依法确认了劳动关系,保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调查举证工作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充分落实了《关于通武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委托调查取证、委托送达仲裁文书的协同合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是通武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一次有益尝试,取得了开创性的成果,对今后的案件处理具有指导意义;另一方面,此举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有效化解了劳动者跨区域举证难的问题,促使该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更加及时、合法、便捷、公正,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通武廊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特别是通武廊战略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